阿根廷公民所持中国签证注明入境后需要办理居留证件的(例如Z字签证、X1字签字、Q1字签证的持有者),应当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部分申请材料如下:
Z字签证(工作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外国专家等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许可证明以及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
X1字签证(学习类):就读学校注明学习期限的证明函件和录取或者入学证明。
Q1字签证(与中国公民或在中国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团聚):被探望人的身份证明和说明家庭成员关系的函件。
阿根廷华人或华侨在华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应提供出生证明;外籍父母护照复印件,以及中籍父母获得阿根廷永久居留权证明的复印件;抚养人或者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寄养儿童父母的委托书(需注明委托抚养或监护人、寄养年限),寄养受托人的受托书(须注明接受被寄养儿童父母委托,承担抚养与监护责任,保证被寄养者按期离境等内容,并注明具体寄养时限);抚养人或者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
居留证件换发和补发
居留证件持有人可以申请居留证件换发或补发(如证件遗失、被盗抢或损毁)。申请补发须提供以下证件:遗失或被盗抢的,需提交本人护照报失证明和新护照;损毁的,出示损毁证件以及新护照。